1.目的
監督清潔承包商的清潔工作,確保小區環境整潔。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轄區內的垃圾中轉站。
3.職責
客服組主任負責大區垃圾中轉站巡查的組織、管理工作。
客服組大區高級物業助理負責依照本規定實施大區垃圾中轉站的巡查工作。
4.程序要點
客服組負責檢查監督清潔承包商的衛生清潔工作。
客服組主任定期會同清潔公司主管巡查中轉站區域的衛生狀況,巡查結果記錄于
公共區域衛生清潔抽查表內,雙方簽認。
5.垃圾收集與要求:
生活垃圾的回收
到垃圾中轉站,每天上午09-10時和晚上20-22時開始清運工作,將垃圾用垃圾車運至垃圾中轉站清倒,做到合理、衛生、四周無散放垃圾;
6.清潔標準
目視垃圾站內無雜物、污水、污垢;
垃圾站內無臭味;
垃圾車外無垃圾粘附物,垃圾車停用時擺放整齊。